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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像lz這樣只犯一次規,是可接受的範圍內.畢竟象你由國外--香港--國外來飛的游客太多了,而且不是刻意去犯規,是香港海關可接受的.
上述只適用于從外國出發的情況之下
如果你什麼都不辦,就用護照直飛香港,是應該去深圳入一下境,再由深圳去香港機場,然後飛回新加玻.這樣才算完成香港政府給予中國護照的"過境"手續.不然的話,你直接用護照飛到香港,游玩以後再由香港飛回新加玻,並不算是過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