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大陸居民赴台探親
申 請 資 格
1.申請親等:
A.大陸地區之父母、子女一等親
B.台灣地區受限不得前往大陸之軍、公、警等人員,其在大陸之叔伯、舅、姨、侄、甥三等親
C.其子女為台灣地區人民之配偶且經許可在台灣地區長期居留
D.在台灣地區原有戶籍人民,其在台灣有三等親
註:年逾六十歲、患重病或受重傷者得申請其配偶或子女一人同行
2.辦證時間:5個工作天
3.停留天數:一個月(可申請延期一個月,每年總停留其間不得超過二個月)
應 備 文 件
大陸親屬:
A.親屬關系公證書正本一份(需當地公證處開立)
B.大陸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C.個人二吋半身相片二張
D.常住人口登記表影本
台灣親屬:
A.來台旅行證申請書一份
B.個人身份證正本一份
C.最近六個月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D.個人印章一枚
E.保證書
F.委托書
G.海基會驗證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