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名稱及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平和龍粉末冶金(珠海)有限公司二期廠房 (2)項目地址:珠海市金鼎科技工業園金恒二路10號 (3)建設單位:平和龍粉末冶金(珠海)有限公司 (4)投資規模:總投資約200萬元 (5)項目概況: 平和龍粉末冶金(珠海)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位於珠海市金鼎科技工業園金恒二路10號;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獨資);公司主要經營範圍為:設計、制造和銷售自產的燒結精密軸承、機器部品(辦公設備、家用電器、汽車、音響、醫療器械等領域使用的齒輪、滑輪、傳動裝置等零部件);主要產品及規模為:含油軸承200噸/年,齒輪、機械部品類50噸/年。 為適應企業的生產發展,滿足環保和安全的要求,平和龍粉末冶金(珠海)有限公司計劃投資約200萬元建設“平和龍粉末冶金(珠海)有限公司二期廠房”,項目內含值班室1棟1層、研發樓1棟2層、化學品倉庫1棟1層;本次建設工程占地面積為746.65m2,建築面積為1292.26m2。其中,化學品倉庫(1層)占地及建築面積為228.02m2,倉儲化學品主要包括:碳化水素和液氨,設計最大庫存量分別為2000kg和1600kg,合計3600kg;項目擬建的化學品倉庫屬於危險化學品倉庫,該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物料僅供自用。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施工期環境問題:主要是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施工廢水、揚塵、噪聲、棄方等。 運營期環境問題:(1)廢水:本項目正常運營情況下不產生生產廢水,本項目無新增員工,倉庫使用及管理人員由現有工程統一調配,不新增生活汙水。(2)廢氣:本項目僅為倉庫,倉庫儲存各類化學品均為密封塑料桶、密封鐵桶或鐵罐等包裝,化學品由原料供應單位分裝和運輸至廠區,入廠驗貨後登記入庫,倉庫管理人員進行定期檢查。廠區內不涉及化學品的分裝和灌裝工藝,倉庫內通風排氣在正常情況下不應含有明顯汙染物,化學品使用均在車間內進行,因此本項目運營期無廢氣汙染物產生。(3)噪聲:本項目運營過程中主要的噪聲源來自於倉庫的排氣扇噪聲,其噪聲值約為50~60dB(A)之間。(4)固廢:本項目在運營過程中不產生生產固廢。(5)環境風險:本項目主要的環境風險源是操作人員中毒、火災及火災引發的消防廢水次生汙染、運輸線路的風險事故等。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施工期環保措施:(1)施工廢水經沉澱處理後全部回用,不外排;(2)采取灑水濕法抑塵、物料堆放加蓋等方式減少施工揚塵的影響;(3)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計劃和機械布局,選擇低噪聲設備,加強管理,減少施工噪聲的影響;(4)及時清運項目施工棄方和臨時堆土等問題。 運營期環保措施:(1)廢水:本項目運營期正常運營的情況下無廢水產生,因此不新增廢水處理設施。(2)廢氣:本項目運營期無廢氣汙染物產生,因此不新增廢氣處理設施。(3)噪聲:倉庫的排氣扇噪聲值很低,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4)固廢:本項目運營期無固廢產生,因此不新增固廢處置措施。(5)環境風險:危險化學品倉庫安裝了機械抽風扇,通風良好;危險化學品倉庫內所有電氣設備設施都采用了防爆型電氣設備,危險化學品倉庫設置可燃氣體報警儀,化學品泄露應及時啟動化學品泄漏應急處理程序,建議項目配套建設消防應急池用於儲存消防廢水。 四、環境影響評價主要結論 該項目運行過程中,存在的主要環境影響因素包括倉庫通風噪聲以及化學品泄漏、火災、爆炸等環境風險,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該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量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本項目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對策措施及建議,其風險能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項目建設具備環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範圍和主要事項 (1)範圍:主要為項目周圍的環境敏感點的公眾。 (2)主要事項:征求公眾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汙染防治措施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閱與索取方式:公眾可通過電話、信件等方式與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聯系查閱、索取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2)期限:本信息公開起10個工作日內。 七、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平和龍粉末冶金(珠海)有限公司 聯系人:趙小姐 聯系電話:15811686588 (2)評價單位:太原核清環境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聯系人:譚工 聯系電話:0351 - 7588779 建設單位:平和龍粉末冶金(珠海)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01日 此資訊來源於珠海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