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經濟特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公開征詢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上月經本報報道出來後,許多老舊小區居民反應熱烈,不少市民強烈表達“願意裝”的心願。前天,珠海市住規建局召開聽證會。兩個多小時的會上,13名來自社會各界的代表積極建言:老舊小區能裝電梯是一件順應民意的好事兒,但具體能不能裝?怎麽裝?錢怎麽出?這些焦點問題受到市民熱切關註。 熱點一:《管理辦法》順應民意,便民利民 市民代表趙慶生說,《管理辦法》順應民意,便民利民,體現了政府以民為本的從政理念,值得點贊。 市人大代表羅錦義直抒胸臆:身邊有這樣一個殘疾人,十多年前因為車禍殘疾,他住在老舊小區的四樓,因沒有電梯,這麽多年未曾下過樓,“政府出台這個辦法很好很及時,順應了民意。” 來自梅華街道辦的代表鐵紹英介紹,南虹社區位於香洲區府附近,對增設電梯事情十分重視,南虹社區多個單元均為2000年以前的小區,多戶均有七八十歲的老人家,上下樓十分不便。 獅山街道南坑社區居委會歐秀妮對此深有感觸,南坑社區做過調查,1864棟樓是沒有電梯的老舊樓,六層以上有800棟樓,需要裝電梯的棟數超過1000棟。以前總有居民咨詢增設電梯事宜,街道居委會很無奈,因為不知道怎麽操作,能不能建。 熱點二:建不建電梯,誰說了算? 此次《管理辦法》提出了增設電梯的基本“門檻”: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意向和建築設計方案應當以批前公示的方式征求擬增設電梯所在用地紅線範圍內業主的意見,並應當經本單元房屋專有部分占本單元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增設電梯擬占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征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 也就是說,雙2/3通過才能啟動申請。 對此,趙慶生說,雙2/3可啟動,但是《管理辦法》同時規定公示無異議者或已妥善處理異議後,方可申領增設電梯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此條款無異於“一票否決”,即一個單元有一個業主反對,則其他所有業主的合法權益全部泡湯。 “我是上鳴苑的業主,當時我們單元就僅有幾戶不同意加裝電梯,其中一戶還是501,在五樓都不願意加裝,原因僅僅是他自己把房子出租了,沒有使用電梯的需求,如果保留這條規定,無疑會加大加裝電梯的難度。” 歐秀妮也認為,雙2/3符合物權法的規定,但事實上最後還是需要100%的業主同意。但實踐中,從居委會的經驗看,很多居民會采取不合作的方式進行抵觸。 “從我們調查的情況來看,二樓很多都已經不會同意增設電梯,一樓更加不用說,所以剩余的1/3人員應當如何協商,辦法中並沒有太明確的處理方式。” 北京德恒(珠海)律師事務所的韋思達表示,為了減緩工程建設中的矛盾沖突,業主可以自行組建建設機構,不同意的1/3用戶可以通過民事程序來解決分歧。 此資訊來源於珠海資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