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問題請教下專家:1.如果坐火車前往香港(從上海出發,次日到達的),簽注上顯示的逗留不超過7日,是否按照到達當日計算,比如12日從上海出發,13日到達,是不是最晚19日必須離港?2.接上述問題,如果這期間還要游玩澳門1日,當日返回香港的話,最長逗留時間是不是就從7天變成14天,即最晚26日必須離港?3.如果在香港澳門共逗留10天,是不是只要申請單次往返香港和單次往返澳門簽注各一個,還是香港要做2個? (補充于2009-11-12 17:4:46)多謝回複。就第三個問題,想再確認一下,如果僅逗留7天的話(港澳一共),就只需要港澳通行証各一個了是麼?
網上有關7天停留期的回答五花八門。現在因為機票改簽和酒店預訂關系,急需知道准確的答案,還請給予確切肯定的答案。我的情況,香港S簽注,多次簽注每次可以停留7天,澳門單次旅游簽注。其中14號抵達香港,17-19號在澳門,19號返回香港,21號下午的飛機離開香港。請教:1,7天停留期到底是T+6還是T+7?如果確認是T+7,那麼我21號離開就正好。如果是T+6,就有第二個問題:2,如果中途從香港到澳門,在離開香港的時候,是否可以要求等同為離境?然後到澳門算一般入境。這樣的話19號再進入香港的話,應該就可以停留到21號之後了。以上十萬火急謝謝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