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一月底二月初的時候需要去澳門待大約3-4周,參加個公司的活動.但是我看到澳門的簽注最多就是兩次7天,也就只有兩周.聽說持有香港的簽注也可以進入澳門,請問我是不是在辦了澳門的簽注同時也可以辦理一個三個月兩次進入香港的簽注,然後從香港再進入澳門,這樣就可以增加我在澳門的停留時間?我打算申請一個澳門三個月兩次,一個香港三個月兩次簽注.這樣先去澳門,7天後第一次進如香港,然後由香港返回澳門(免簽証),在澳門停留7天後第二次進入香港,然後由香港回澳門(免簽証),在澳門停留7天後出境去珠海,最後從珠海用澳門簽注第二次進入澳門停留7天.這樣的籌劃是不是就可以在澳門停留大約4個7天了,可行嗎?謝謝指教
關于香港一次簽注,在香港的七天內去澳門玩再回香港停留到第七天回內地.這個說法,網上各人有各人的說法.我把香港出入境事務處的網頁上的關于內地居民因私訪港的附屬行程這段http://www.immd.gov.hk/zhtml/hkvisas_9.htm#individual_visits理解應該可以的,可是有些網友說理解錯誤,說去澳門可以不需要簽注,但從澳門回香港,還需要簽注.也就是說要辦兩次香港簽注.弄得我一頭霧水,也不知道誰是對誰是錯的.請問有沒有去過或有過這個經歷.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請問,有一年兩次有效簽注的,因為每次只能呆在香港7天,那麼,如果想連續在港住即把兩次簽注連續使用,再次通關的那一天,是重複計算還是另起一天計算?也就是說,實際停留時間是14天還是13天?因為我下周一要短期到港工作在香港呆14天(7日到20日),我的簽注沒有問題。但我家的人想同去同回,拿的是兩次有效的旅游簽注,這樣就出現上述問題:如果再次通關的那一天是第一次滿7天,而第二次的第一天也算在這一天,實際不是等于只能在香港呆13天嗎?怎樣操作才能實際呆14天?特此請教,謝謝
原來的問題是這個:http://www.ctrip.com/Community/qa/qaShow.asp?questionid=271697,補充問題後沒人再回答了,只能再重新開問題問問各位專家和有經驗的人士:我在港澳兩地旅行時間超過七天,肯定要用掉兩次(不論香港還是澳門)簽注?我在香港逗留六天後去澳門,再回到香港(這次是從澳門入境香港,不是從內地入境香港),香港會銷掉第二次簽注嗎?那我在香港逗留六天後去澳門,澳門方面會銷掉我一次澳門的簽注?我從澳門再回香港,而且當天就離開,回深圳,香港方面不會銷掉我第二次香港簽注?為什麼?澳門經香港回深圳那天香港會不會在通行証上蓋入境章?因為第一次入境香港的入境章上面是第一次入境的日期,個人旅游要求逗留不超過七天,我從澳門經香港回深圳的時候,離第一次入境香港肯定超過七天了,中國邊檢這邊沒有麻煩嗎?(補充于2007-9-16 16:38:53)謝謝胖墩r的回答,補充提問:那也就是說我是要用掉三個簽注(香港兩個,澳門一個)了?怎麼有人說如果從澳門回香港,並在24小時內離境是不需要銷第二次香港簽注的啊?(見原問題里面的回答)有這樣的規定麼? (補充于2007-9-18 11:32:33)怎麼每次一補充提問就沒人搭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