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2次香港,1次澳門的個人簽注.想在香港一共呆15天,能度過2個周末.請大家幫幫我,看看以下的方法可行嗎?或是有什麼其他的辦法?比如1號進港,5號去澳門(當天回港),我是必須7號出港,還是可以8號出港呢? 出港後,到深圳或廣州,然後當天返回香港,即7號或8號2次進港,然後是不是就可以14號或15號離開香港了呢?我的簽注夠嗎?朋友們有其他的辦法嗎, 多謝!! (補充于2010-3-19 21:6:14)謝謝您的回答,突然又想到一個問題.有人說7內去澳門,再返回香港,是不能啟動第二次香港簽注的,是這樣嗎?我可以8號去澳門,再回來,呆到15號嗎?還是8號要一定去深圳,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