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問過,已經結貼。現在又產生了一些新的問題,想再請教下大家。我是7月15號澳門到曼谷的機票,以及28號曼谷到澳門的返程。我現在考慮有兩種安排,大家幫我看看這兩種安排可不可行,是不是還需要辦理其他的手續?第一種是,7月14號到澳門,澳門住宿一晚,15號澳門機場出關,28號返回,當天回到珠海。第二種是,7月14號到珠海,從珠海進入澳門,晚上回到珠海住宿,15號再從珠海進入澳門,飛機走人,28號回來。也就是多進入澳門一次,但我在網上好似看到有人說,如果一個月內往返澳門次數多于兩次的話,要辦個什麼手續?
我有2次香港,1次澳門的個人簽注.想在香港一共呆15天,能度過2個周末.請大家幫幫我,看看以下的方法可行嗎?或是有什麼其他的辦法?比如1號進港,5號去澳門(當天回港),我是必須7號出港,還是可以8號出港呢? 出港後,到深圳或廣州,然後當天返回香港,即7號或8號2次進港,然後是不是就可以14號或15號離開香港了呢?我的簽注夠嗎?朋友們有其他的辦法嗎, 多謝!! (補充于2010-3-19 21:6:14)謝謝您的回答,突然又想到一個問題.有人說7內去澳門,再返回香港,是不能啟動第二次香港簽注的,是這樣嗎?我可以8號去澳門,再回來,呆到15號嗎?還是8號要一定去深圳,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