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澳門的旅游簽注,但有新加坡的簽証。打算從珠海過關到澳門,再第二天從澳門飛新加坡,新加坡飛回澳門,再過關回到珠海。請問各位這樣可以嗎?主要是我不想再飛回老家辦澳門簽注了。查了查澳門入境的法規http://www.fsm.gov.mo/psp/sm/default.htm。沒看的太懂,怕到時候被扣住了回不來就麻煩大了。是不是去新加坡的時候可以這個走,回來的時候就不能途徑澳門了??(我理解是:離境回珠海的時候沒有使用澳門機場)條例上寫“1.獲豁免之入境人士為:K.為轉往其他目的地,擬進入澳門特別行政區不超過四十八小時之過境旅客,但以其使用澳門國際機場為限; 3.過境 48小時內使用澳門國際機場轉往其他目的地之人士,可獲豁免“簽證”或“入境許可”進入澳門並逗留相同期間。 ”先謝謝大家了。
很多人都在問,從香港去澳門再返回香港,需要2次簽証還是1次簽証, 現在已經有答案啦哈哈~~~昨天我EMAIL給香港的入境事務處,已經得到香港的確切答複:從香港去澳門,澳門其實只是香港的附帶旅游,因此在香港規定的停留天數內(比如說7天),可以從香港去澳門再回香港,只需一次簽証。(但是澳門的簽証是100%一定要的哦)下面是香港入境事務處給我的回複,大家看看吧:有鑒上述人士或會於訪港期間,順道到鄰近地區(如澳門)短暫觀光,為 方便這些內地訪客完成「附帶行程」後取道香港返回內地,若該旅客完成「附帶行程」再抵港時的日期比前次入境時獲准留港的期限為早,倘該旅客符合一般入境條 件,本處人員將以先前逗留期限讓該旅客入境(如離境前所予逗留期限為五月八日,再抵港日為五日四日,可獲准入境逗留至五月八日)。由於是附帶行程, 在澳門回到香港時, 仍是沿用由內地來港的該程簽注。由 二 零 零 八 年 九 月 一 日 起 , 持 有 往 來 港 澳 通 行 證 而 沒 有 赴 澳 簽 注 的 內 地 居 民 , 澳 門 當 局 將 不 允 許 其 經 香 港 進 入 澳 門 。
我是計劃從深圳過香港,在香港完成曼谷(落地簽)往返後,再返回深圳。請問我的証件應該如何使用?我有通行証的香港簽注,但無泰國簽証。例如:我出深圳用通行証,進香港是不是也必須是通行証?而不能用護照?現在有點混亂,請各位大蝦指教,謝謝 (補充于2009-12-20 21:27:24)訪港期間或會順道到鄰近地區或境外短暫觀光,為方便內地訪客完成上述行程後取道香港返回內地,若旅客完成附帶行程再抵港時的日期早于前次入境時獲准留港的期限,本處將再次給予先前逗留期限,讓該旅客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