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港澳通行證5月14到期,我盤算5月11號去香港可以麽,有沒有請求有用期必需大於多久能力過關
簽證上寫一年兩次。有人說簽證的有用期是5年,有人說是一年,那麽,畢竟是幾年呢? 好比說,我2012年8月辦的簽證,到2014年都沒有去香港,那麽,2014年,我能去麽?
去香港的簽證下來了,但還不想去,請問這個簽證的有用期是若幹啊?
我的港澳通行證是2007年7月17日簽發的,有用期至2012年7月16日。已經簽發了3個月內二次香港一次澳門的簽註,簽發日期是2012年3月20日,出境有用期至2012年6月19日。預備在2012年4月去香港和澳門旅行。以我出境的時光看,離我通行證的有用期不滿3個月。想問一下,這種情形下,我登機安檢能不克不及順遂經由過程,香港那裏能不克不及入境?
港澳通行證的有用期是多久?今朝還不盤算去香港,不外同夥要去辦,想趁便一路去辦了,不外不知道有用期是多久。假如如今辦妥,一年今後再去是否可以?
大陸的護照,上面有美國的有用簽證。請問是否可以當做第三國簽證在澳門入境?
簽註的有用時光是如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