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港澳通行證5月14到期,我盤算5月11號去香港可以麽,有沒有請求有用期必需大於多久能力過關
我的港澳通行證是2007年7月17日簽發的,有用期至2012年7月16日。已經簽發了3個月內二次香港一次澳門的簽註,簽發日期是2012年3月20日,出境有用期至2012年6月19日。預備在2012年4月去香港和澳門旅行。以我出境的時光看,離我通行證的有用期不滿3個月。想問一下,這種情形下,我登機安檢能不克不及順遂經由過程,香港那裏能不克不及入境?
港澳通行證的有用期是多久?今朝還不盤算去香港,不外同夥要去辦,想趁便一路去辦了,不外不知道有用期是多久。假如如今辦妥,一年今後再去是否可以?
盤算去香港澳門玩。重要在香港不去第三國的。已經有護照了並且不是白本有用期也很長。到底需不須要再零丁辦港澳通行證呢?(不盤算從深圳入,盤算從北京直飛香港)一次簽註最多7天是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