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攜程定大連往返票,是特價的,去大連是11月430日在深圳機場取票時交了款,當時說好的是返回票在大連回深圳時在12月20日在大連機場取票同時交款。現在已經到達目的地,因母親突然重病有極其特殊原因(可拿到醫院証明),不能按預定的日期12月20日返回深圳。請教:1)是否可改變行程延期幾天回深圳(看母親病情而定)估計延期一周是否原來折扣無所謂了2)暫時不回深圳了,什麼時候回來再到攜程定返回票現在因返回時間不定,因此回深圳票也沒有去取票和交款,因此也不存在要攜程退錢和改簽的問題,這樣的情況是否電話告知原來定票的攜程網取消這張票就可以了。請教遇到這種情況如何辦? (補充于2009-12-3 22:55:40)謝謝 屎殼郎 的答複。但我的問題 是 我沒交錢 ,也不能按時去機場取票 ,所以就不存在 退票退錢給我的問題,只是 如何辦理才能 妥善處理 不給自己造成 損失?
我本人是廣州戶口辦理的港澳通行証,我母親是沈陽戶口辦理的港澳通行証。他說是辦理了一年兩次的那種。具體做什麼簽注還有沒有問。我已經給母親預訂了9月初來到廣州的機票,想今後有時間在廣州帶母親去香港幾天自由行。不知道母親在沈陽應該辦理什麼簽注,才能到廣州之後,9-10月之間隨時跟我去香港自由行呢?還想問一下,一次簽注的有效期是不是三個月?港澳通行証的有效期又是多長時間呢?如果一次簽注的有效期是三個月,是不是我母親目前在沈陽辦理了L或者G的簽注,之後來到廣州,我就要在三個月之內帶她去香港,要不就失效了?是不是如果自由行最好辦G簽注?這個有效期是多久呢?之前再往上還看到自由行還有一個F簽注,都迷糊了。又說9月份政策又有變化,真的不知道怎麼做簽注了。我本身戶口就在廣州就無所謂了,關鍵我母親9月份來廣州之後就要跟我住到明年5月才准備再回沈陽。如果搞不明白簽注,還要再回沈陽搞,就很麻煩了。真是不好意,希望各位大蝦指點一下。謝謝了。另外我問了一些廣州的旅行社,都說是不能做異地簽注的,簽注都要回戶口所在地簽注的,而且首簽必須是本人。如果續簽可以把通行証快遞回去找人辦理代理簽注,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