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在香港,拿的是香港的working visa,港澳通行証上的簽注是無限次往返的 逗留簽。我打算在香港簽注到期返回的時候,順便去泰國旅行,然後從泰國回國。我想的問題就是:1.港澳通行証上將會沒有最後一次進入內地的 內地邊檢入境記錄,等下次我在申請赴港的時候,內地的公安局會不會認為我的通行証有問題?2.由于我是憑通行証離境香港,所以護照上沒有第一次出中國境的記錄(我的護照是空白的新護照),到時候我從泰國回國,憑這本護照,國內的邊檢會准予我入境麼?請問這樣做有問題麼?
網上有關7天停留期的回答五花八門。現在因為機票改簽和酒店預訂關系,急需知道准確的答案,還請給予確切肯定的答案。我的情況,香港S簽注,多次簽注每次可以停留7天,澳門單次旅游簽注。其中14號抵達香港,17-19號在澳門,19號返回香港,21號下午的飛機離開香港。請教:1,7天停留期到底是T+6還是T+7?如果確認是T+7,那麼我21號離開就正好。如果是T+6,就有第二個問題:2,如果中途從香港到澳門,在離開香港的時候,是否可以要求等同為離境?然後到澳門算一般入境。這樣的話19號再進入香港的話,應該就可以停留到21號之後了。以上十萬火急謝謝幫忙
本工資中國大陸國民,持有*******護照,有用***小我電子旅行簽證及往返機票行程單,同時還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赴香港小我旅行簽註(1次),赴澳門小我旅行簽註證(1次)。因往返***均在香港過境逗留,半途盤算去澳門(當日返回香港)。請問我應依照如何的先後次序應用護照和港澳通行證? 行程能否如斯支配: 6.23 杭州-香港(護照過境) 6.24(港澳通行證(香港澳門各有1次有用簽註)去澳門當日返回香港)6.25香港-***(護照出境)6.25-29***6.29***-香港(護照過境)6.30 香港-杭州(護照離境)感謝!
5.2號從深圳過香港 5.8號上午從香港坐船到澳門 下晝從澳門坐船到香港機場飛內地拿當天的船票是不是可以退機票的離境稅?具體怎麽退?在哪兒退?(PS:我的機票是訂單號 如今還沒打印紙質機票 我還須要打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