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攜成定了5張5月5號回北京的南航機票(電子票,已付款),因有2人不去了,多余2張要退票。1 “更改條件:航班起飛前24小時以外同等艙位開放時可免費更改。起飛前24小時以內及起飛後需至南航直屬售票處辦理且收取票面價10%的更改費。退票條件:航班起飛前24小時以外按票面價的20%計收。起飛前24小時以內及起飛後按票面價的50%計收。簽轉條件:不得簽轉。”問題:只能退票,不能轉讓給別人嗎?2 “退票條件:航班起飛前24小時以外按票面價的20%計收。”問題:是按790*20%收嗎,還是880?當時是790+90(含稅)買的,現在網上賣價已經1140+90了,可我還要支付退票費,鬱悶。各位有什麼好辦法,能原價轉讓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