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巴車上的工作人員贊助簽註,照樣本身到關隘找旅遊社簽註
籌劃從澳門往返越南的胡誌明市,同時也想趁便逛一下澳門。在網上有查到好象是,不須要澳門簽註,憑第3國簽證和機票可以直接進入澳門(不外這是07年的問答)。不外似乎客歲我看消息有說澳門簽註又若何若何要解決的。哪麽持第3國簽證和機票在澳門起色,須要再解決澳門簽註嗎?可以在澳門待幾天?因為去的航班是早上7點05分,確定得提前1天達到澳門能力趕得上。
“持證人每次在澳門勾留不跨越90天及簽註有用期”,有關通行證簽註上的這句話應當若何懂得? 好比說,我的簽註的簽發日期是2012年7月1日,出境有用期是2013年的7月1日。我於2012年的8月1日初次應用了這個簽註,在8月,9月,10月,直到11月的1號之前,我這個簽註都是可以讓我在澳門待的。然則假如我來歲的1月我又想去,那我這個簽註是仍然有用,我直接持這個簽註出境就可以了,照樣說我這個簽註已經無效了,須要從新解決簽註?
第一次解決港澳通行證,然則只解決了香港簽註,因為出行是港澳遊,兩天後又要走了,若何可以快速補辦澳門簽註,或者在香港或者機場可以補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