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一月底二月初的時候需要去澳門待大約3-4周,參加個公司的活動.但是我看到澳門的簽注最多就是兩次7天,也就只有兩周.聽說持有香港的簽注也可以進入澳門,請問我是不是在辦了澳門的簽注同時也可以辦理一個三個月兩次進入香港的簽注,然後從香港再進入澳門,這樣就可以增加我在澳門的停留時間?我打算申請一個澳門三個月兩次,一個香港三個月兩次簽注.這樣先去澳門,7天後第一次進如香港,然後由香港返回澳門(免簽証),在澳門停留7天後第二次進入香港,然後由香港回澳門(免簽証),在澳門停留7天後出境去珠海,最後從珠海用澳門簽注第二次進入澳門停留7天.這樣的籌劃是不是就可以在澳門停留大約4個7天了,可行嗎?謝謝指教
1從北京出境的時候應該會在火車上由列車員發放一張攜帶的清單填寫,然後回來的東西這些東西就不會征稅吧?2從香港購買的商品怎麼征稅呢?有個說法是5000以下一個人不征稅,是這樣嗎?另外物品的價格是按照什麼作出判斷呢?可能會帶游戲機、相機、化妝品和服裝。這些是在從香港上火車回來過關時候檢查征稅呢?還是在下車到北京西站的時候檢查征稅?3去香港的時候可以帶飲料,面包,香腸,方便面一類的食物嗎?4香港的一些雜志(電腦和游戲類的)可以帶回北京嗎?謝謝大家,去過的朋友們給解答一下吧
本人系中國國民,持中國護照,沒有港澳通行證。現已有印度尼西亞登巴薩(DPS)至香港以及次日香港至北京的機票。請問我能否在抵達香港機場後入境香港,並於第二日持中國護照和HKG-PEK的機票由香港出境?(護照中有未過時的美國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