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的事了,現在又要辦赴尼泊爾簽証,問一下這個陳年舊事會不會對現在的簽証造成影響,求專家回答哦,先謝謝了!2008年8月我持港澳通行証(逗留D)到香港待了半年讀書,簽証有效期是2008年7月21日至2009年2月13日。12月5日從香港離開去越南,12月14日返港時,官員給我敲了個章“訪客-批准由下列入境日期(即12月14日)起逗留7天”,我覺得他把我當成過境的,7日內要離港回大陸。其實我在港的學生簽証還有很久才會到期,當時不知道咋回事,也沒說。還好我在這7日限期內已經完成了我的學業,回大陸了,所以沒有超期。但離港時羅湖口岸的官員就嘟囔說好像有啥問題,但敲了章之後也放行了。我想問,這樣的一個過程,有什麼問題嗎,會不會影響我辦理尼泊爾的簽証?非常感謝哦!
我現在在香港,拿的是香港的working visa,港澳通行証上的簽注是無限次往返的 逗留簽。我打算在香港簽注到期返回的時候,順便去泰國旅行,然後從泰國回國。我想的問題就是:1.港澳通行証上將會沒有最後一次進入內地的 內地邊檢入境記錄,等下次我在申請赴港的時候,內地的公安局會不會認為我的通行証有問題?2.由于我是憑通行証離境香港,所以護照上沒有第一次出中國境的記錄(我的護照是空白的新護照),到時候我從泰國回國,憑這本護照,國內的邊檢會准予我入境麼?請問這樣做有問題麼?
預計12月中帶兩各小孩7Y+3Y去苗栗采草莓+溫泉出發日9點以後才能出門 因此行程不想排太滿 預計去草莓酒莊 跟采果再去 巧克力雲莊 住宿 湯唯溫泉或麗舍溫泉度假小鎮 (或有其他推薦地點嗎?我們通常會窩在飯店比較久)隔天去VILAVILLA魔法莊園玩 這樣行程會不會太少了? 有可以追加的建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