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內地游客如果不持有澳門簽注,將不再允許從香港進入澳門。新的措施規定:從9月1日開始,持往來港澳通行証的內地居民,不管是直接赴澳門還是由香港進入澳門,都必須事先辦理澳門簽注。記者了解到,此前游客採取只辦一張香港簽注,同時前往香港和澳門兩地旅行,就可以從香港前往澳門,但9月1日後此方法將不再可行."請問:如果香港前往澳門是否用掉香港簽注的同時也要用掉澳門的簽注?麻煩大蝦,謝謝! (補充于2008-8-19 19:4:6)謝謝大蝦!如果我是8月21號去香港,當天晚上過境去澳門,8月25日從澳門返回香港.因為是趕在9月1號前,這樣應該澳門的簽注不會被用掉吧?
政策:從2008年8月1日起,內地居民首次持護照過境澳門的逗留期限由14天縮短為7天;對持護照過境澳門未前往外國的人員,再次持護照入境澳門允許逗留2天,第三次將被拒絕入境。請問如果確實前往第三國的話,是不是每次過境都可以在澳門停留7天,是來回過境各可以停留7天還是總共7天?比如我從內地過境澳門去曼谷,在澳門上飛機前如果以停留了7天,那從曼谷回到澳門時,還能再停留7天麼?還想請問除廣東外的其他開通自游行的省份去澳門簽注是什麼情況?是無限制還是都已改為一月一簽?謝謝!
為了這個出境証件問題,我頭疼了幾天,不知道是用港澳通行証,還是直接用護照+簽証+機票出境.我新婚打算從深圳出發過澳門,小賭1把,然後再到香港坐飛機直飛蜜月目的地.然後回香港再回深圳.可是我看我的通行証每次入境停留天數只有7天,我出去旅游,7天肯定不夠啊,超期回來怎麼辦啊?而如果用護照+他國簽証+香港飛機票 出發先到澳門游玩一翻,人家蛇口邊防要我出嗎?還有就是澳門那邊允許我入境嗎?畢竟我是香港起飛的機票啊.頭大啊,大家幫我出出主意.
本人計劃這個國慶帶老媽去深圳、香港、澳門旅游。8月底辦理了港澳通行証,F類的,就是3個月過境一次有效,每次可以在那邊待7天。昨天晚上接到媽媽電話,媽媽說,聯系了一個親戚,我們可以住在深圳親戚家。這就意味著,我們如果去香港逛2天的話,有一個晚上需要回到深圳住,第二天一早再次過境去香港。但是第二天再次過境,就會面臨簽証失效的問題(我的簽証是3個月內允許過境一次)。請問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還是說我需要重新辦理通行証(3個月內2次有效)?還是說,只需要去出入境局多加辦一個什麼手續就可以了,不需要重新般証?上午打電話出入境局,語音電話說休息日不提供人工咨詢。這里的各位朋友,有誰知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