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証”,簽發日期為2007年12月27日,有效期至:2012年12月26日。此証上“往來港澳簽注(個人旅游G)” 出境有效期至2008年12月26日;持証人在香港逗留不超過7天,往返次數一次。請問:如果我准備本月(12月)22日左右去香港, 是否26日前一定要返回? 還是說只要在12月26日前出發,比如12月26日到達香港,在香港逗留五天左右,2008年12月31日返回即可?這個“出境有效期至2008年12月26日”,到底是指之前到達即可還是一定要在這個日期前返回?比如我12月26日出發去香港,如果保險些,是否再花20元再去辦一個簽注? 但如果有兩個簽注,我是22日出發,入境時看到有二個簽注,會有影響嗎?
3個問題請教下專家:1.如果坐火車前往香港(從上海出發,次日到達的),簽注上顯示的逗留不超過7日,是否按照到達當日計算,比如12日從上海出發,13日到達,是不是最晚19日必須離港?2.接上述問題,如果這期間還要游玩澳門1日,當日返回香港的話,最長逗留時間是不是就從7天變成14天,即最晚26日必須離港?3.如果在香港澳門共逗留10天,是不是只要申請單次往返香港和單次往返澳門簽注各一個,還是香港要做2個? (補充于2009-11-12 17:4:46)多謝回複。就第三個問題,想再確認一下,如果僅逗留7天的話(港澳一共),就只需要港澳通行証各一個了是麼?
我有2次香港,1次澳門的個人簽注.想在香港一共呆15天,能度過2個周末.請大家幫幫我,看看以下的方法可行嗎?或是有什麼其他的辦法?比如1號進港,5號去澳門(當天回港),我是必須7號出港,還是可以8號出港呢? 出港後,到深圳或廣州,然後當天返回香港,即7號或8號2次進港,然後是不是就可以14號或15號離開香港了呢?我的簽注夠嗎?朋友們有其他的辦法嗎, 多謝!! (補充于2010-3-19 21:6:14)謝謝您的回答,突然又想到一個問題.有人說7內去澳門,再返回香港,是不能啟動第二次香港簽注的,是這樣嗎?我可以8號去澳門,再回來,呆到15號嗎?還是8號要一定去深圳,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