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如下:
我持通行証從北京坐澳航飛機去MO,但是,不入境澳門,直接買[港澳直通]的票從澳門->HK->深圳福永,這時會有一個問題:
我的通行証上會有一對大陸出入境的章,是否還能再去兩次香港或澳門呢?
相對應的問題也出現了:
我持通行証去香港,上麗星郵輪去公海,回到大陸後,一盤點,被蓋了兩對香港的入出境章和1對大陸章,那麼,我是否還可以從廣東出境呢?即便HK不允許入境,我還可以在中間的免稅店買買東西,再回來。
不知這樣是否可行??
又派生了另一個問題:
我持香港用完但大陸未用完的通行証簽注,從大陸出境、但香港不能入境的話,可否在中間地帶上船,去澳門?這時是使用通行証還是護照呢?
按照規定,澳門應該可以簽發過境簽証在護照上,因為是從境外到澳門的,常理自然解釋不了。。。
請對這方面問題感興趣的老驢來幫忙劃策一下,同樣,作為今天第三個挑戰當前雞肋般的出入境政策的問題,希望大家尋找夾縫,最終實現我們驢友自由走天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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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坐澳門走港澳直通到香港你就得入境啊,別想著再去福永你就不入香港境了,此為你的空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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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回答,為什麼提出來了呢?是因為我詢問了珠海九洲港的邊防、海關等人員,他們也回答不上來,並且希望我買張票過去試試看,所以我才發問,並不是無中生有的,我的通行証上面是有兩對HK入出章和1對大陸珠海的出入章的,因為是自由行,所以,在大陸的簽注上是僅僅體現了1次成功進出香港,但是香港我卻進了兩次,因為我經常去公海,所以,新辦簽注時在這類大陸使用1對章香港使用兩對章的簽注上面被蓋了不少次“注銷”章,因此,不知道,現在的出入境法規到底是聽哪方面的,按說,是小法服從憲法,但憲法沒有規定說類似的問題,出入境法和香港自治的法例也沒有可比性,就產生了這個疑問;
###都說你到香港後,隨船出公海一晚,然後再回香港上岸,是被定義為這一個港簽的附帶行程,不受內地條例管制,你可以在這七天內,每個晚上都去公海一晚再回來,只要不回內地,出飛離香港,就只算在一個香港簽注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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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您的第三個回答,我很不滿意您對我的評價,任何問題提出來大家可以討論,相互學習相互研究,不過,您也給我提了個醒,我需要提前購買好各種可能的船票,因為我只在乎獵奇,並不在乎學費高低。
###怎麼評價我也不說了,有些事情其實是有資料可查的,不應該產生如此混亂的概念。
PS:我的通行証也換過一本了,這本也用得差不多了。
回答一:TubroJET人人皆知,turbojetseaexpress就考驗旅行者的發現力了,在其網站上面是這樣介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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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直通」於2004年6月28日起投入服務,乘搭噴射飛航香港-澳門或深圳-澳門航線前往澳門國際機場轉機的海空轉駁乘客毋須於澳門辦理入境手續, 可直接乘坐穿梭巴士直抵機場禁區轉機,行李亦會運往指定航班而無須乘客操心。 至於經澳門機場返香港或深圳之空海轉駁,所需程序相若。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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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您就自己去看吧,我就不傳話了;
另外:你也可以去澳門機場的網站上面看看,那里有“直通快線”、“兩關一檢”服務,是關于大巴車發生類似 您認為的“空想”狀況的,目前已經成氣候了,為了更多驢友不要“犯錯”、或是被宣布証件無效,就請您作為[專家]救救他們吧!
回答二:我其實2003年底北京剛開放自由行的時候和你現在的觀點一樣,但我從公海回到香港再出境時,香港出入境人員用廣東話提請我“你不可以在返來了哦”,所以,我在這里發問,想問問大家有沒有類似的情況,如果按照你所說,我去了公海,被香港蓋了兩對戳記,也就是我也是可以在第二次出大陸的時候再進入香港咯?那麼,豈不是兩次的香港進入簽注就變成三次咯?那麼香港邊防就是在騙我咯?!也就是我有權把它告到警政署去?!好!馬上影印以前的出入境資料。
如果,大陸邊檢放行、香港邊檢不放行,那麼我在中間地帶該怎麼辦?總該想想後路吧?這也是我昨天為什麼提出這個問題的原因,那麼我今天就再詢問一次。
第三個回答:您的第二本通行証都快用完啦,經常從廣東出去支援特區建設很值得稱贊,看起來,我就不如您厲害了,第二本才用到一半,飛機票什麼時候和巴士票一樣低廉我也一定向您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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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胖墩r專家的意見,我認為您是在鑽牛角尖。首先,TubroJET只能是在這種情況下入境澳門不需要蓋章:
1〉,從香港到澳門機場並且持有當天零時之前離開澳門的機票
2〉,從深圳到澳門機場並且只有當天零時之前離開澳門前往第三國的機票(即不包括中國)
3〉,從國外任何地點(包括香港)到達澳門機場並經由澳門機場由TurboJet前往深圳
4〉,從國外任何地點(不包括香港)到達澳門機場並經由澳門機場由TurboJet前往香港
所以,您就先對北京-澳門-深圳死心。
第二,關于公海的Star賭博船,他們和香港的海關,旅游局和移民處是有協議的,任何大陸客搭載該船到公海並于次日回來都可以豁免出入境一次(雖然蓋章,但是不算做再次入境,這些都不是公開的資料),所以該移民官員好心提醒您在您的這次香港停留期內不能再上船。否則會被算作違規。
而且,在公海上不算入境中國,我也講了。就不多說了。
第三,大陸邊檢放行、香港邊檢不放行,那麼您會被遣返,您知道遣返的含義嗎?您的護照會被香港的移民官員暫時扣押,然後聯系將您帶到香港的航空公司把您原路送回。沒有什麼所謂的中間地帶讓您安身的。您可以問問所有您知道的被外國拒絕入境的中國人,情況好一點的當天被送回,運氣差的被關在黑屋子里好幾天才能回國,就像是蹲監獄一樣。
我希望您能把相關概念搞清楚再來發問。胖墩r專家是在幫您。
祝好
蟲蟲
去公海是沒有中國的出入境章的。所謂公海就是這樣了,不屬于中國政府出入境管理的範圍。所以您的問題是沒有實際效應的。只是您的空想而已。
對于最後一個問題更是無中生有。香港簽注用完以後,大陸不會讓您出境!在所謂的中間地帶要是沒有船票您也不可能登上前往澳門的船。所謂的中間地帶是沒有任何出售票務的地方的。如果香港不讓入境您就會被當作非法入境者沿原路遣返,情況嚴重一回國就會被扣護照通行証等等。出入境是嚴肅的事,執法部門制定了相應的法規就有相應的執行手段,您還是省省吧。老老實實的好一點。
(1)入境的概念:不是指進入澳門的市中心,而是機場,從登機橋下來,在機場的入境櫃台排隊的地方,一旦經過那里,就要使用一次澳門的簽注,被蓋上入境章,視為入境澳門.
基本上,您沒有機會在機場那個入境櫃台之前獲得﹝港澳直通﹞的船票,並登上那艘船。
即使機場有直接購買船票的地方,也是在入境澳門之後。
(2)港澳通行証及簽注有效性的概念:無論是一年兩次還是一次的簽注的有效性,不是看有幾對大陸的出入境章,而是看你實際入境香港或者澳門的次數。入境一次,就使用了一次的簽注,兩次,就使用完了兩次的簽注。一旦簽注使用完,就無效了,北京機場或者任何的邊檢部門就不會讓你憑此通行証出中國大陸邊境。
關于第一點回答:我想是這樣的,現在去澳門的機票極其便宜,往返只要不到900人民幣,我買了29日的,加上船費等應該比較合理,並且,相信邊防人員是不會接到相關的遣返通知的,為貪便宜就被遣返,相信相關人員的火氣太大啦;
第二個回答,為什麼提出來了呢?是因為我詢問了珠海九洲港的邊防、海關等人員,他們也回答不上來,並且希望我買張票過去試試看,所以我才發問,並不是無中生有的,我的通行証上面是有兩對HK入出章和1對大陸珠海的出入章的,因為是自由行,所以,在大陸的簽注上是僅僅體現了1次成功進出香港,但是香港我卻進了兩次,因為我經常去公海,所以,新辦簽注時在這類大陸使用1對章香港使用兩對章的簽注上面被蓋了不少次“注銷”章,因此,不知道,現在的出入境法規到底是聽哪方面的,按說,是小法服從憲法,但憲法沒有規定說類似的問題,出入境法和香港自治的法例也沒有可比性,就產生了這個疑問;
關于您的第三個回答,我很不滿意您對我的評價,任何問題提出來大家可以討論,相互學習相互研究,不過,您也給我提了個醒,我需要提前購買好各種可能的船票,因為我只在乎獵奇,並不在乎學費高低。
最後,還是感謝您的指點,以及您的“中國護照出境游免簽証全攻略”那篇好文,它為我提供了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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