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要做一個徐霞客”大哥的回答:用護照申請外國簽用7+2等一個月7+2等一個月7+2的方法去澳門,想請教大家,1,7日澳門之後第八日早上反回珠海,當天馬上再落澳門可以的嗎?您們試過未?還有就是,7+2等一個月7+2等一個月7+2,6次去澳門完了之後馬上再申請外國簽,申請到了的時候又馬上去澳門,那樣頻繁過境但又不是借澳門出國,護照會給蓋不良記錄章嗎?2,如果過關時他要我提供機票証明如何辦?急需要經驗分享!謝謝大家!-----------------------------------------徐大哥說過的東東:2010-6-20現在的政策變了,可以的!第一次入澳門可以停留7天,7天之內沒去外國返回大陸,第二天還是可以進澳門的,這次只給2天的停留時間,如果這次還是沒去外國,直接回大陸,一個月內(從你第二次返回的日期)算起30天內,你不能再拿護照進澳門,一個月後,你又可以拿護照簽証進澳門了,就是7+2一個月後又 7+2,護照上是不會蓋DT章的!放心!我是經常是這樣去澳門的,從來沒在我的護照上蓋過DT章!香港就不行.不是道聽途說的!親身體驗!現在大把的人是這樣去澳門玩的!
網上有關7天停留期的回答五花八門。現在因為機票改簽和酒店預訂關系,急需知道准確的答案,還請給予確切肯定的答案。我的情況,香港S簽注,多次簽注每次可以停留7天,澳門單次旅游簽注。其中14號抵達香港,17-19號在澳門,19號返回香港,21號下午的飛機離開香港。請教:1,7天停留期到底是T+6還是T+7?如果確認是T+7,那麼我21號離開就正好。如果是T+6,就有第二個問題:2,如果中途從香港到澳門,在離開香港的時候,是否可以要求等同為離境?然後到澳門算一般入境。這樣的話19號再進入香港的話,應該就可以停留到21號之後了。以上十萬火急謝謝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