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之前電話預定了一家酒店,被告知需提供信用卡卡號作保証。當時也沒有多想,以為是要check in的時候核對信用卡號什麼的,就報給他們了。後來沒有到這家酒店入住,但這個月收到信用卡賬單,發現還是被扣除了房費。致電酒店,酒店說訂房的時候是說明信用卡作保入住,所以即使我沒有去住也要收房錢。我是第一次訂香港酒店,不知道他們有這樣的規定,但是當時訂房時前台也只是說因為那時有展會,人比較多,需要卡號作保,並沒有向我說明如果不入住或者不取消也會扣房錢,我真的沒有聯想到那麼遠。所以我沒有打電話去取消預定,但酒店後來也一直沒有打電話確認我是否入住。而且我也沒有去check in。想請教各位高手,我是否有可能和酒店申請退還這筆錢呢?我應該怎樣做?以什麼樣的理由呢?畢竟也是那麼一大筆錢,而且也等于沒有享受到這筆支出,想想真的很心痛啊~~~555~~~盼大家支招,先謝謝各位了!!
請問高手,1.我到香港機場時間還比較早,不是說香港的酒店都是下午2點才能入住的嗎?那我的行李能先寄存在麗都酒店嗎?是否要收費用呢?2.我買什麼樣的交通卡比較核算,應為麗都到銅鑼灣崇光百貨 1.3 公里 ,而且麗都酒店備有免費穿梭公交車往來銅鑼灣(時代廣場)、灣仔(會議展覽中心)、金鐘及中環,那麼你覺的根據我上面的行程是否有必要買含一程機場快線和3天不計次地鐵,2個人的話是280元,還是單買機場快線,然後買一個150元的八達通按實際消費金額扣除比較核算?那個八達通是應該可以充值的吧,是可以2個人買一張一起用呢?還是要一個人買一張的啊?3.機場去麗都酒店的話,除了機場快線或者機場到酒店的大巴車外還有其他的辦法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