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從2008年8月1日起,內地居民首次持護照過境澳門的逗留期限由14天縮短為7天;對持護照過境澳門未前往外國的人員,再次持護照入境澳門允許逗留2天,第三次將被拒絕入境。請問如果確實前往第三國的話,是不是每次過境都可以在澳門停留7天,是來回過境各可以停留7天還是總共7天?比如我從內地過境澳門去曼谷,在澳門上飛機前如果以停留了7天,那從曼谷回到澳門時,還能再停留7天麼?還想請問除廣東外的其他開通自游行的省份去澳門簽注是什麼情況?是無限制還是都已改為一月一簽?謝謝!
有個朋友從泰國來上海 是買的airasia到深圳 再從深圳轉機來上海 周五到深圳時是晚上11:10分,回程是周日晚上的11:30,但是中國大使館只根據機票給了2天的停留天數,請問他是否可以到達深圳後等到周六凌晨00點再處境呢? (補充于2009-7-31 9:3:18)他是周五坐亞航的班機到深圳 到達時是23:00,當時要先過移民局,再坐國內的航班到上海,所以出入境是不是算他周五23:00就入境了呢?然後周日他出境時是不是已經超過2天的期限出不了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