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市大學生,原籍深圳,去年遷了北京集體戶口。最近申請入台證時發現需要戶口本原件,請問我應該使用原戶籍所在地的戶口本,還是要讓學校開具證明,或者是去派出所開具證明?
我一家銀行存了三萬,另一家存了二萬,請問存款證明可以是兩家不同的銀行開具的麽?
辦理入台證需要緊急聯系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復印件,還必須是直系親屬或夫妻,如果自己未婚又和父母不在一個城市就要快遞這些復印件不說還說什麽沒法證明你倆是父母和子女的關系,要去居委會開具血緣關系證明。請問,如果父母雙亡又未婚的苦人兒情何以堪?
我的戶口是集體戶口,但拿不出戶口卡,派出所已經開具的上海戶籍證明,請問用戶籍證明可以辦理入台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