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要做一個徐霞客”大哥的回答:用護照申請外國簽用7+2等一個月7+2等一個月7+2的方法去澳門,想請教大家,1,7日澳門之後第八日早上反回珠海,當天馬上再落澳門可以的嗎?您們試過未?還有就是,7+2等一個月7+2等一個月7+2,6次去澳門完了之後馬上再申請外國簽,申請到了的時候又馬上去澳門,那樣頻繁過境但又不是借澳門出國,護照會給蓋不良記錄章嗎?2,如果過關時他要我提供機票証明如何辦?急需要經驗分享!謝謝大家!-----------------------------------------徐大哥說過的東東:2010-6-20現在的政策變了,可以的!第一次入澳門可以停留7天,7天之內沒去外國返回大陸,第二天還是可以進澳門的,這次只給2天的停留時間,如果這次還是沒去外國,直接回大陸,一個月內(從你第二次返回的日期)算起30天內,你不能再拿護照進澳門,一個月後,你又可以拿護照簽証進澳門了,就是7+2一個月後又 7+2,護照上是不會蓋DT章的!放心!我是經常是這樣去澳門的,從來沒在我的護照上蓋過DT章!香港就不行.不是道聽途說的!親身體驗!現在大把的人是這樣去澳門玩的!
很多人都在問,從香港去澳門再返回香港,需要2次簽証還是1次簽証, 現在已經有答案啦哈哈~~~昨天我EMAIL給香港的入境事務處,已經得到香港的確切答複:從香港去澳門,澳門其實只是香港的附帶旅游,因此在香港規定的停留天數內(比如說7天),可以從香港去澳門再回香港,只需一次簽証。(但是澳門的簽証是100%一定要的哦)下面是香港入境事務處給我的回複,大家看看吧:有鑒上述人士或會於訪港期間,順道到鄰近地區(如澳門)短暫觀光,為 方便這些內地訪客完成「附帶行程」後取道香港返回內地,若該旅客完成「附帶行程」再抵港時的日期比前次入境時獲准留港的期限為早,倘該旅客符合一般入境條 件,本處人員將以先前逗留期限讓該旅客入境(如離境前所予逗留期限為五月八日,再抵港日為五日四日,可獲准入境逗留至五月八日)。由於是附帶行程, 在澳門回到香港時, 仍是沿用由內地來港的該程簽注。由 二 零 零 八 年 九 月 一 日 起 , 持 有 往 來 港 澳 通 行 證 而 沒 有 赴 澳 簽 注 的 內 地 居 民 , 澳 門 當 局 將 不 允 許 其 經 香 港 進 入 澳 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