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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兩次香港簽注和一次澳門簽注,簽注上標明出境有效期至2009年7月28日。我7月23日從北京飛到香港,打算待足九天,先在香港玩五天,7月27日從香港坐船到珠海九州港,經拱北口岸過關到澳門,當天從澳門坐船回香港,接著在香港玩三天。這樣安排行程簽注沒問題吧?還想請問還要特區的邊防証嗎?
您好!我的港澳通行証是G簽注,標明“每次在港逗留不能超過7天”。如果我7。11入港,7。18離港,是否允許?如不允許,通過什麼途徑申請延長一天逗留期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