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澳門一次簽注,香港兩次。2月10日到的香港,2月13日去的澳門,2月14日從澳門回的香港,在香港出境大廳被告知必須三天內離開香港回大陸(深圳),從深圳返回的時候再能用香港的第二次簽注。但是我的行程是2月14日到香港了就一直到2月20日離開,所以請明白的人說下,是否一定要在這期間離開香港再回來才能用第二次簽注。謝謝 (補充于2010-2-14 14:31:31)這是什麼規定呢?明明兩次香港簽注啊。還有如果去口岸出關當天出當天進沒問題吧? (補充于2010-2-14 21:34:26)從炮台山到落馬洲是不是坐地鐵到旺角轉到九龍塘的就可以到落馬洲了?
我是辦的個人旅游G類港澳通行証,三個月內一次往來香港和澳門的,就是可以往來香港和澳門各一次的那種,出境有效期是到2007年12月27日的,我如果想12月26日進香港,然後在香港玩4天,12月30日從香港去澳門,那我澳門的那張簽注上的出境有效期也是12月27日,但我是30號才入澳門,這樣可以嗎?還有,是不是我從進香港那天開始算起,一直到去澳門,從澳門出關去珠海的整個時間必須在7天之內啊?因為我看我的簽注上寫的是在這兩個地方逗留不能超過7天,如果我30日能進澳門,是不是最多只能待到1月1號啊?還是能在澳門待到1月2號?實在是很不明白啊?求各位大蝦給予明確的指點啊!
“持證人每次在澳門勾留不跨越90天及簽註有用期”,有關通行證簽註上的這句話應當若何懂得? 好比說,我的簽註的簽發日期是2012年7月1日,出境有用期是2013年的7月1日。我於2012年的8月1日初次應用了這個簽註,在8月,9月,10月,直到11月的1號之前,我這個簽註都是可以讓我在澳門待的。然則假如我來歲的1月我又想去,那我這個簽註是仍然有用,我直接持這個簽註出境就可以了,照樣說我這個簽註已經無效了,須要從新解決簽註?
我須要在下晝4點之前達到白雲,所以我須要肯定幾時分開澳門。所以請達人告知我,我過拱北關到坐上去白雲的大巴,直到白雲機場一共須要多久? 別的在進入香港的時刻,我持有L簽,因為我的錯誤持有的是G簽,是以他們可以在深圳寶安機場做直達車到香港,請問我可以如今找旅遊社做了名單,然後和他們一同乘坐中港通的直達車過關嗎?L簽會不會須要比擬久時光? 對了,我們住的處所是荃灣的如心海景酒店,怎麽曩昔比擬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