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項目
[中國公民-往來港澳]外省市居民辦理港澳
辦理機構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辦理地址 辦理時間 聯系電話
浦東新區民生路1500號 周一--周六 上午9:00--下午5:00 (法定節假日除外) 28951900
行政許可條件(數量)
(一)單位申請赴港澳商務簽注實行登記備案制,凡需辦理三個月或一年多次港澳商務簽注的,須事先到我局對需辦理港澳商務簽注的人員進行登記備案,領取備案登記証書。
(二)受本市企業或者經營單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門從事商務活動的外省市暫住本市人員,可以申請赴港澳3個月多次或一次商務簽注。外省市暫住本市人員應為企業或者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本市藍印戶口持有者、上海市引進人才或在本市企業或者經營單位工作已滿6個月的人員。
注:單位是指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或者在國家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且有生產經營單位以及境外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未辦理港澳商務簽注登記備案的人員,可辦理三個月一次港澳商務簽注。
申辦材料
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為白色)的《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和相同規格照片2張。再次申請的,須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証》。
2、交驗有效居民《身份証》,並提交複印件。
3、申請三個月或一年多次商務簽注的提交《港澳商務簽注備案登記証書》和單位派遣函。並交驗有效《上海市居住証》或連續期滿6個月的《外來人員暫住証》或上海市《藍印戶口簿》和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簽發的期滿6個月以上的《勞動手冊》和《綜合保險繳費單》原件(綜合保險單須自申請之日前6個月連續正常交納),並提交複印件。公司注冊已滿6個月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免交《勞動手冊》和《綜合保險繳費單》。
持上海市《藍印戶口簿》的,或屬上海市引進人才的,交驗《上海市居住証》和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辦理〈上海市居住証〉通知書副聯》,並提交複印件,可免交《勞動手冊》。
如未經登記備案,申請人申請三個月一次商務簽注的,除上述條件外,還須交驗所在單位經年檢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代表機構登記証、組織機構代碼証、並提交複印件。
4、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門認為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5、申請人須親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