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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6月8日下午在台北圓山飯店舉行。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各率雙方有關業務部門專家與會。會議就大陸居民赴台“個人遊”等問題達成共識。
在“個人遊”方面,雙方同意在6月底前開始實施大陸居民赴台“個人遊”。同時,雙方同意將逐步增加組團社數量,加強市場監管和安全管理,增加特色遊、深度遊等。客運航班增班方面,雙方同意由目前的每周370班增加到每周550班以上,航點至少新增台南和江蘇鹽城。
自由行不但即將上路,開放條件還會擴大。原本台灣想先發展離島觀光,希望先開放離島自由行,但大陸反對,經雙方協議後,達成兩種自由行模式:在台灣本島方面,優先開放北京、上海、廈門,每天500人;但如果是到金門、馬祖、澎湖等離島地區遊玩的民眾,則不限省籍、不限人數,但不能到台灣。
至於企業人士到台灣洽公,則可有配偶或直系血親一人陪同赴台;在保證金方面,北京、上海、廈門的陸客不需繳交,但必須要有20萬元新台幣的存款或年薪超過55萬元新台幣的證明,或信用卡以及在學證明;而入台證有限期限為3個月,每次最多停留15天,可申請延長,一次七天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