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香港/澳門所有種類的車輛,如要開到大陸來上派司,是要乎合以下的資歷才會受理的.
一、港澳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掛號
(一)做事前提
1、國外、香港、澳門或台灣商戶,在廣東省山區辦實業現實投資額達40萬美元(320萬港元某人民幣)以上、在非山區辦實業現實投資額達100萬美元(800萬港元某人民幣)以上的,在合同有用期內可準予每一商戶解決1輛香港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在廣東省辦實業現實投資額達40萬美元(320萬港元某人民幣)以上的,在有用合同期內可準予每一商戶解決1輛澳門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
2、國外、香港、澳門或台灣的特大型投資商戶可恰當增長港澳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指標。個中,在廣東省山區辦實業現實投資額達500萬美元(4000萬港元某人民幣)以上、在非山區辦實業現實投資額達800萬美元(6400萬港元某人民幣)以上的,在合同有用期內可辦2輛香港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在廣東省山區辦實業現實投資額達1000萬美元(8000萬港元某人民幣)以上、在非山區辦實業現實投資額達2000萬美元(16000萬港元某人民幣)以上的,在合同有用期內可辦3輛香港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國外、澳門或台灣商戶在廣東省辦實業現實投資額達200萬美元(1600萬港元某人民幣)以上的,在合同有用期內可辦2輛澳門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現實投資額達1000萬美元(8000萬港元某人民幣)以上的,在合同有用期內可辦3輛澳門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香港商戶解決澳門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按香港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前提解決,國外、台灣商戶已解決香港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再增辦澳門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的,按香港商戶前提解決。
3、國外、香港、澳門或台灣商戶以常識產權、高新技巧等方法到廣東省投資辦實業的,可按第1條、第2條劃定尺度解決。
4、國外、香港、澳門或台灣商戶在我國投資興辦投資公司,並以投資公司在廣東省投資辦實業的,可按第1條、第2條劃定尺度解決。
5、在廣東省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不含代表機構),投資額達40萬美元的,準予解決1輛澳門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投資額達100萬美元的,準予解決1輛香港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不予增辦。
6、外商在深圳市保稅區辦實業現實投資額達200萬港元以上的,可準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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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水漢子发表于2014-03-18 03:53:46
7、外商以股權讓渡情勢取得投資資歷須要解決港澳入出內地私人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的,一是原外商沒有解決過的,新外商相符解決前提的,予以解決;二是原外商只相符解決1輛前提並已解決的,對新外商不予解決;三是原外商相符解決2輛前提,並已解決了1輛的,新外商相符解決前提的,予以解決殘剩的1輛,辦結後再產生股權讓渡的,不予增辦。四是原外商相符解決港澳入出內地私人車前提而且已解決了所有指標的,新外商取得股權後增資金額到達投資解決前提的,按增資金額進行審核並相符解決前提的,予以解決。
8、擔負全國、廣東省、廣東省地級以上市或廣州、深圳市各區及佛山市順德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港澳台人士,在任期內準予解決1輛港澳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
9、改造開放以來,在廣東省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累計金額達1000萬國民幣以上的海外華僑華人、港澳台居民,可準予解決1輛港澳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
10、外國國民,香港、澳門或台灣居民在珠海市新購置1套100萬元國民幣以上的商品房,準予解決1輛澳門私家小汽車入出內地行駛牌證。所購幾套商品房累計方到達100萬元國民幣的,不予解決;以購房名義已解決的,不予增辦;合股購房的,1套房只能解決解決1輛澳門入出內地私人車;如合股一方已以購另一套房名義解決過的,另一合股人小我占領衡宇份額達100萬元以上,並可供給合股兩邊直系血親關系證實(如娶親證、戶口薄),且小我尚未解決過澳門入出內地私人車的,可予解決1輛。此外,車主及購房業主必需是天然人,《房地產權證》中衡宇用處必需是“室廬”,且申辦車輛車主名稱必需與購房業主名稱及購房發票註明的業主名稱完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