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證一簽:即通行證+入台證+台灣個人旅遊簽註(G簽)。
須持雙證——“通行證”到戶籍所在地公安局辦理簽註,“入台證”由具有資質的旅行社統一向台灣有關機構申請辦理。
辦理入台簽註的財力證明四項滿足一項即可:①5萬元的存款證明,需已存30天並凍結至從台灣歸來。②三個月的銀行流水,最近一個月超過5萬元,不用凍結。③年薪12.5萬元的在職證明。④信用卡金卡、白金卡或無限卡持有者(借記卡不算)。夫妻或全家同行只要一份,部分地區要求不同,學生不用財力證明。
辦理通行證所需材料:
①填寫完整的《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表》。
②兩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一張,貼於申請表上。
③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說明:請將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戶口本的戶主頁、本人頁及變更頁逐一復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