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吉大司法所獲悉:近日,張某去某銀行辦事,將車停在隔壁飯店門口,出來發現車凹了一塊,就去找飯店老板理論並對其拍照,雙方因此事發生糾紛,報警後被派出所移交到駐九洲港派出所調解室進行調解。
調解員首先詢問了雙方當事人事情的經過:張某經常到銀行分行辦事,因銀行分行所在地的停車場收費比較貴,所以每次都把車停在旁邊的飯店門口,這次發現車子凹了一塊。飯店老板否認踢了張某的車,他只是覺得張某總是把車停在店門口影響了生意。見到張某再次停車時,打算和張某談談,但張某置之不理。張某辦完事情回來取車的時候,發現車凹了,進店就拿著手機對飯店老板拍照,於是雙方互相推搡致張某倒地。經調解員疏導,雙方認識自己的錯誤並達成了調解協議,約定由飯店老板賠償張某的醫藥費。
記者馬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