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物業收費新規出台後,新矛盾接連出現。3月份以來,我市價監部門連續收到市民關於小區物業費超出政府指導價的投訴,海怡灣畔等多個小區的居民反映,其小區物業管理費超出政府指導價3元(高層有電梯)/平方米、1.9元(多層無電梯)/平方米的最高收費標準。記者昨日從市價監部門了解到,已責令上述小區物業公司提交相關資料報價格部門審核。這些小區超出的物業費是否合理?目前仍在報批審核中。
記者了解到,根據新的《珠海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有關通知,未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而對於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確需超過政府指導價最高收費標準的,須經“雙過半”業主同意後,由物業服務企業提交相關資料,報價格主管部門及物業主管部門審批。
今年3月,新辦法一出台,就有珠海大道旁一小區業主投訴物業收費不合理,目前該小區物業費3.5元/平方米,有業主認為該收費標準已超過政府指導價3元/平方米的最高標準,且小區沒有公示價格。
經香洲區價格部門調查,該物業在2015年12月通知業主收樓,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雙方已通過簽訂協議商定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而就其物業費超出新出台的政府指導價問題,價監部門已責令該物業管理公司報有關部門進行審核。
當月,市價監部門又相繼接到海怡灣畔等小區居民投訴的類似問題。我市一位企業退休人員反映唐家灣一臨海小區物業費太高,他非常支持政府貫徹每平方米不超過3元的指導價。而海怡灣畔小區一居民也反映,按照新的珠海市物業收費標準,多層住宅(無電梯)的政府指導價最高標準為1.9元/平方米,然而該小區物管收費2.6元/平方米,明顯高出指導價。
對此,香洲區價格監督部門表示,已收集各小區意見,分析匯總上報,並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對策,目前正等待相關物業公司上報經住建部門審核的“雙過半”調整價格的詳細材料,再進行認真審核,並上報市發改局審批。這些小區的物業服務費是否高得“物有所值”?有關審批結果仍需居民耐心等待。
記者楊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