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門:優秀人才子女可獲政策照顧
昨日,斗門區出台《2016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針對目前同步開展的報名工作進行了提醒。《細則》相比以往增加了對斗門區高層人才、斗門區高級(特殊)技能人才、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子女的入學照顧政策。
房戶不一:
按房產所在地申請學位
據悉,即日起到6月6日,家長可登陸斗門區教育信息網或珠海教育信息網為申請入學的孩子進行報名。《細則》提醒家長,申請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分別有一套或多套學區內全權房產和部分產權學區內房產,應按其全權擁有房產所在學區報名,不得在部分產權房產所在學區報名,否則將按最後一批統籌安排學位。
《細則》提醒,對於本地戶籍學生,若申請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所持的完全產權房產與戶籍登記地址分屬斗門區內不同學區學校的,需按房產所在學區申請學位。
小產權房:
非井岸戶籍統籌安排學位
斗門有不少小產權房,對於這部分學生,《細則》規定,本區非井岸城區戶籍學生申請入讀井岸城區學校的,該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須有學區房產或在井岸城區內有自建房、小產權房在提供村(居)委員會證明確認和監護人名下兩年以上的水、電費繳交發票的前提下,可視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細則》首次明確,各鎮公辦學校尚有剩余學位情況下的補錄流程。計劃將於8月1日在斗門教育信息網招生專欄向社會公布剩余學位情況,
教育行政部門將由此劃補錄分數線,錄取原則按積分由高到低錄取。
優秀人才:
獲照顧者要提交相關資料
斗門區早在2014年就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若幹意見》。本次招生細則中,記者註意到,新增了與之銜接的條款。《細則》明確,斗門區高層人才、斗門區高級(特殊)技能人才、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可安排在其父母房產所在地、工作單位或居住地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這些政策照顧生須於報名結束前,按要求向報讀學校提交相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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