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廂式貨車沒有取得危險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每天“大搖大擺”將煤氣罐送入大學校園。20日,記者從市交通執法局獲悉,該車輛被執法人員查扣,並將面臨3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介紹,4月中旬以來,市交通執法局香洲大隊開展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業專項整治。4月27日,香洲執法大隊拱北口岸中隊執法人員巡查至昌平路一煤氣銷售點時,發現該店工作人員正從一輛貨車上卸載煤氣罐,執法人員要求工作人員出示《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但工作人員辯稱該車只是作為倉庫儲存煤氣罐,未發生運輸行為。執法人員將涉案貨車進行了登記。
次日,執法人員發現該車早上8時離店下午3時返回,返回後工作人員從車上卸載煤氣罐到店中。另一路執法人員跟蹤該車行駛路線,發現該車行經鳳凰山隧道路段,且車頭貼有北師大的通行證。執法人員調取北師大校園內的監控視頻發現,該車每天早上9時多都會到北師大學三飯堂送煤氣。5月6日,執法人員通知涉案車主協助調查,在證據面前,車主承認了使用普通貨車運載危險品的違法事實。
執法人員表示,因涉嫌使用未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擅自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當事車主將面臨罰款3萬元處罰。
記者陳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