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公安消防局獲悉,為了加強消火栓的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我市將開展消火栓大普查,準確掌握消火栓缺建數和使用狀態,對存在無水、銹蝕、毀壞、圈占、埋壓、漏水等情況的消火栓進行檢修,同時科學制定消火栓建設規劃,補齊舊賬,不欠新賬。
據悉,根據《珠海經濟特區消防條例》、《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珠海市消火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今年3月開始實施,保證了我市消火栓建設有規劃、有資金、有管理。
據統計,我市現有市政消火栓5703個,缺建率達7%,其中已建成的市政消火栓有582個處於非正常狀態。全市市政道路447條中,市政消火栓不足的路段有170條,情侶南路消火栓無水問題尤為突出。
那麽,這些缺建的消火栓該由哪個部門或單位建設和管養呢?記者了解到,《辦法》將我市消火栓分為市政消火栓、單位消火栓、小區消火栓和農村社區消火栓四大類,《辦法》明確了各類消火栓的建、管責任。
《辦法》明確了市政消火栓由各級政府(管委會)負責投資建設,而單位、小區消火栓根據消防法律法規規定由單位、小區開發單位負責投資建設,農村社區消火栓由村民自籌資金投資建設。
《辦法》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各類消火栓管理主體,規定市政消火栓驗收合格後由市水務集團負責維護管理,單位消火栓、小區消火栓及農村社區消火栓由產權人或者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進行維護保養。
在管養費用上,《辦法》規定,市政消火栓維護保養費、火警用水、消防演習用水等相關費用列入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財政預算,單位、農村社區消火栓維護保養經費由單位、社區承擔,小區消火栓保修期內的維修保養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滿後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辦法》還規定了消火栓從建設審核、驗收、移交管理及合法使用等方面建立有效的監管處理機制,從而使得消火栓建設合理、管理清晰、使用合法。
記者馬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