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聯合印發《關於清理規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清理規範工作。
通知要求,圍繞當前涉企收費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摸清底數、突出重點、分類規範、創新制度、部門協同、強化監管的原則,通過放開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規範一批,落實出台的惠企政策措施,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清理規範的範圍是以企業為繳費主體的各類經營服務性收費,重點是行政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以及行業協會商會收費。
通知明確了清理規範涉企收費的具體措施,一是大幅減少政府定價管理的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二是全面清理取消違規中介服務收費;三是深入清理規範金融領域、涉及鐵路貨運、進出口環節、檢驗檢疫檢測、人才流動等重點領域和環節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四是加強市場調節類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管,切實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完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和集中公示制度,加強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管。 (於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