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39976
290572人贡献宝贵经验
我2008年6月曾經持護照和其他國家簽証入境澳門,但是沒有出境,呆了兩天又返回了國內。根據2008年9月1日實施的規定,是不是我下次再用這種方法進入澳門就只能停留兩天了?兩天是指48小時還是兩個自然日,就是包括到達日和離開日??先謝謝各位啦~~ (補充于2009-7-29 22:13:15)謝謝幽靈,請問我之前用護照去澳門的行為發生在2008年9月1日新政策實施之前,也會導致這次去澳門只能停留兩天嗎?謝謝回複!!
我只用港澳通行証辦理了一次去香港的簽注,從羅湖進港後可以順道從港島坐船去澳門,然後從珠海返回內地嗎?以前我知道是可以的,但是前段時間聽說沒有辦理澳門簽注的游客將不能從香港進入澳門了 是這樣嗎?如果是,什麼時間開始實施!謝謝
請問:我辦理好了港澳通行証,澳門和香港的簽注各一次,打算走這樣的線路:珠海拱北口岸──澳門──香港──廣州問題如下:1、不知9月1號實施新規以後,這樣的線路是否可行?還有什麼要注意的事項?2、我的是G簽注,父母的是L簽注,他們是否在珠海加跟團名單就行了?從澳門去香港時還需要再加一次名單嗎?3、直接從香港返回廣州沒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