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13號要去香港參加電子展,但是我的通行証沒有辦好。同事給出主意說讓我簽一個馬來西亞的簽証,然後就可以順理成章的去香港,等開完展會了直接從香港回來就是了。海關的人要是問為什麼沒有去馬來就說家里有事去不了了,我不知道這樣做會有什麼後果?會不會在香港海關的電腦上留下什麼不良信用的記錄?會不會影響以後的再次簽証?順便說一句,我的護照是剛辦好的,從來沒有用過,第一次就這樣,是不是不好啊?請諸位幫忙解釋一下,多謝了!
去香港之前電話預定了一家酒店,被告知需提供信用卡卡號作保証。當時也沒有多想,以為是要check in的時候核對信用卡號什麼的,就報給他們了。後來沒有到這家酒店入住,但這個月收到信用卡賬單,發現還是被扣除了房費。致電酒店,酒店說訂房的時候是說明信用卡作保入住,所以即使我沒有去住也要收房錢。我是第一次訂香港酒店,不知道他們有這樣的規定,但是當時訂房時前台也只是說因為那時有展會,人比較多,需要卡號作保,並沒有向我說明如果不入住或者不取消也會扣房錢,我真的沒有聯想到那麼遠。所以我沒有打電話去取消預定,但酒店後來也一直沒有打電話確認我是否入住。而且我也沒有去check in。想請教各位高手,我是否有可能和酒店申請退還這筆錢呢?我應該怎樣做?以什麼樣的理由呢?畢竟也是那麼一大筆錢,而且也等于沒有享受到這筆支出,想想真的很心痛啊~~~555~~~盼大家支招,先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