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香港之前電話預定了一家酒店,被告知需提供信用卡卡號作保証。當時也沒有多想,以為是要check in的時候核對信用卡號什麼的,就報給他們了。後來沒有到這家酒店入住,但這個月收到信用卡賬單,發現還是被扣除了房費。致電酒店,酒店說訂房的時候是說明信用卡作保入住,所以即使我沒有去住也要收房錢。我是第一次訂香港酒店,不知道他們有這樣的規定,但是當時訂房時前台也只是說因為那時有展會,人比較多,需要卡號作保,並沒有向我說明如果不入住或者不取消也會扣房錢,我真的沒有聯想到那麼遠。所以我沒有打電話去取消預定,但酒店後來也一直沒有打電話確認我是否入住。而且我也沒有去check in。想請教各位高手,我是否有可能和酒店申請退還這筆錢呢?我應該怎樣做?以什麼樣的理由呢?畢竟也是那麼一大筆錢,而且也等于沒有享受到這筆支出,想想真的很心痛啊~~~555~~~盼大家支招,先謝謝各位了!!
25號大概中午12點左右離開的房間。玩了一天。大概晚上9:30回的酒店。之後妹妹一直在收拾行李;兒子在玩新買的手機上的賽車游戲。我洗完澡後想看電視,打開電視之後發現全是黑屏。馬上就打電話到前台問怎麼回事。打電話的時候就突然發現電視的左中部有一個擴散形狀的裂縫。然後我就告訴了前台,希望能換個電視看。之後上來一個小伙子,看他的眼神是我們弄爆的。然後他打電話讓他們的前台經理上1來我們的房間。那位經理的意思是我們租了這個房間,得賠償。我和他們講的很清楚:以我們2個大人和1個小孩子的人格擔保,我們沒有撞破這個電視!要是我們撞破了我還要老實的和你們講嗎?不開的話一點也看不出來。怎麼就認定我們弄得?這個前台經理說沒有辦法,說得請示,看能不能便宜點。可是我們沒有撞。大陸的JMS們,請告訴我怎麼面對這種誣陷。PS:我是在攜程網上定的自由行。在寫這些的時候,我的手都在抖。因為我沒有做。而且我三番兩次的當著小孩子的面和他們解釋。我現在還在等他們的回複!待續!請各位也幫忙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