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普通護照是在傳統本式普通護照中嵌入電子芯片,並在芯片中存儲持照人個人基本資料、面像、指紋等生物特征的新型本式證件。電子普通護照的簽發啟用,標誌著我國公民的國際旅行證件已邁入全數字化的新時代。
申請辦理電子普通護照的條件、時限和收費標準均與以往相同,只是在辦理程序方面,增加了采集申請人指紋信息及當場簽署本人姓名的內容。該護照在設計印制方面更加突出國家形象元素,並選用大量具有我國特色的圖案元素,內容涵蓋我國人文、歷史、地理和民族等多個方面。
1)采集指紋方面
對於十六周歲以上的公民申請電子普通護照,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均應當現場采集申請人的指紋信息。不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申請電子普通護照,監護人同意提供申請人指紋信息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以現場采集。申請人因指紋缺失、損壞無法按捺指紋的,可以不采集指紋信息。
2)簽署姓名方面
公民應當當場在《中國公民普通護照申請表》上簽名,以便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申請人簽名信息掃描至電子普通護照資料頁。學齡前兒童等不具有簽名能力的申請人可以不簽名。
註意事項:持照人需註意,電子普通護照中內置敏感的電子元器件,為保持其最佳性能,請勿將電子普通護照彎折、打孔或者暴露在極端溫度、濕度環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