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旅客攜有管制或限制輸入物品,或有下列事項者,應填寫「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申報,並經「應報稅檯」(紅線台)通關。
一、武器、槍械。菸酒或行李物品逾免稅規定者。
二、外幣現鈔總值逾美幣10,000元。新台幣逾60,000元。人民幣逾20,000元者。
三、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滙票及其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有價證券,總面額逾等值美幣10,000元以上者。
四、黃金價值逾美幣20,000元者。
五、水產品或動植物或其產品者。
六、有後送行李(不隨身行李)者。
七、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不得免驗通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