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苗栗火旁龍』微電影徵選!! 『看見苗栗火旁龍』微電影徵選 一、活動主旨 苗栗市公所廣邀各路好手,以微電影的表現方式,從「火旁龍的過程」、「歷史的成因」、「古老的傳說」、「信仰的形成」、「民間的習俗」、「文創的觀點」、「城市的氛圍」、「心靈的層面」等作為拍攝主題參考(擇其一項或多項展現亦可);可劇情、可紀錄、可動畫…形式不拘;可寫實、可魔幻,可KUSO…手法自訂。 希望透過本次『看見苗栗火旁龍』微電影徵選,可以讓更多民眾可以從眼、從心、從情感進一步認識、看見「苗栗火旁龍」,創造媒體與網路曝光機會,進而推廣苗栗市的觀光行銷。 二、參賽資格 1.凡對影片創作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2.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報名皆可(團體報名成員至多6人,並推派其中1人作為簽署「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代表人),惟每人/每團限報名一件作品,不得重覆報名。 3.曾在任何競賽中入圍及獲獎之作品不得參賽。 4.參賽者須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供主辦單位備查,如資格不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三、活動時程 作業項目 時程(預定) 報名及收件即日起至104年1月12日止。 作品評選 第一階段:初選 於104年1月19日公布初選入圍名單,通過初選之參賽作品,即可進入第二階段的評選。。 第二階段:評選 1、專業評審評選 104年2月5日前完成評審作業。 2、Facebook網路人氣票選 104年1月22日12:00至2月5日12:00,於官方的臉書粉絲專頁進行。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bombingdragon 第三階段:得獎公布 104年2月9日於「苗栗火旁龍」活動官網及官方的臉書粉絲專頁同步公布評審得獎名單及網路人氣票選結果。 頒獎典禮 104年3月7日〈詳細時間、地點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 四、影片製作相關規定 1.拍攝手法不限、主題以『苗栗火旁龍』為主。 2.影片長度:以5-8分鐘為限(含片頭、片尾字幕)。 3.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且未公開發表之作品。 4.影片字幕若有對白或旁白,必須附上繁體中文字幕。 5.影片解析度須為畫素至少HD規格1920X1080的MPEG、AVI、MOV、WMV等播放格式,並請確認可以在PC正常播放。 6.可結合手機、平板、相機、攝影機等多種器材,或加入2D、3D等多媒體繪圖動畫形式整合製作。 五、報名流程 1.請至苗栗市公所網站活動看板專區或官方臉書粉絲專頁下載參賽需備文件。 2.影片完成後上傳至YouTube(保留畫素至少HD規格1920X1080的檔案),並請在影片資訊設定為非公開,以網址為報名依據,且須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頒獎典禮結束為止。 3.於104年1月 12日前,將下列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弘益傳播事業有限公司(須使用微電影徵選報名專用信封),以郵戳為憑,逾期者恕不受理。 ○1「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報名表」、「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文件紙本各1 份,務必填寫完整並親筆簽名。 ○2影片原始光碟1份 (畫素至少HD規格1920X1080的MPEG、AVI、MOV、WMV等播放格式,並請確認可以在PC正常播放),每一份光碟上均須填寫報名者姓名、參賽作品名稱及作品長度。 ○3報名表資料光碟1片。 4.經承辦單位收到報名相關資料,並確認無誤後,將於48小時內寄發報名完成通知簡訊(或email),始完成完整報名程序符合參賽資格。 六、評審作業 1.第一階段:初選 由主辦單位進行初步評選,通過初選之參賽作品,即可進入第二階段的評選。 2.第二階段:評選 ○1專業評審評選 由業界及學界具公信力的三位評審進行評選,於104年2月5日前完成。 ○2Facebook網路人氣票選: 通過初選之參賽作品,將於104年1月22日12:00至2月5日12:00,公佈於「苗栗火旁龍」臉書粉絲專頁進行人氣票選,以按讚數為得票數標準,票選截止,由按讚數最多的前兩名作品獲得網路人氣獎。 3.第三階段:得獎公布 104年2月9日統一於「苗栗火旁龍」活動官網及官方的臉書粉絲專頁同步公布專業評審得獎名單及網路人氣票選結果。 七、評分方式 評分項目說明及權重 創意:主題的設定、切入的角度、創造亮點的能力40% 結構:敘事的形式、鋪陳及完成度20% 技巧:導演手法、製作能力20% 內涵:火旁龍元素的連結、文化厚度與價值感20% 八、獎項及名額 獎項名額及獎勵內容 金質獎1名獎金新台幣六萬元、獎牌乙面 銀質獎1名獎金新台幣四萬元、獎牌乙面 銅質獎1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牌乙面 佳作2名獎金新台幣伍千元、獎狀乙張 網路人氣獎2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獎狀乙張 九、註意事項 1.參賽者就參賽作品及所使用之素材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以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作、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情形。 2.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賽作品有著作權爭議,或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有關引發之爭議則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3.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佳且不得使用有侵權之嫌圖像、音樂,並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內容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或其他不雅之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 4.所有參賽作品檔案一經報名完成後,恕不退還作品及相關資料。 5.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於公布得獎或給予獎金後即移轉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作品,或授權第三人使用。同時主辦單位得改作、重製或編輯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人所有之一切權利於相關行銷等。 6.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增訂、變更、刪除或終止活動內容、獎金、獎項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官網及官方的臉書粉絲專頁上公布,不另行通知。參賽者應隨時查閱最新公告之活動內容條款。 7.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e-mail或電話、簡訊等方式通知中得獎訊息,如因活動參賽者提出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得獎者,或得獎者未依主辦單位指定時間、地點領獎者,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8.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扣繳得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 9.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承辦單位,聯絡電話:(037) 356936 弘益傳播事業有限公司李小姐。
文字來源:獎金獵人 圖片來源:苗栗火旁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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