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便是自由行的入台證嗎?好大一張哦,的確像是卒業證書同樣。”在桃園機場的“退稅辦事台”,工號為0442號的事情職員拿著記者的入台證細細欣賞,“我可以復印一下留作懷念嗎?”她表現,這是她第一次看到自由行的入台證,曩昔看到的入台證都是團隊旅客人那種三聯單,“你是赴台自由行顧客中第一個來辦退稅的哦”。
固然是在機場辦退稅手續,但因為購物額較小,退還的用度已在市區的購物點以現金方法返還,機場海關只是檢察證件、退稅單,確認所買貨色會離境,然後完成全部手續。記者在新光三越百貨台北站前店購物時懂得到,像新光三越如許的百貨市肆和許多品牌專賣店都供給5%退稅,請求是統一天須在統一家市肆內購置物品滿新台幣3000元(折合國民幣680元)以上,而且必需持有“大陸住民來往台灣通暢證”及入台證。
在新光三越的AILI櫃台,記者購置新台幣3088元的物品後,業務員填寫一張退稅單,並和收銀條一路交還給記者。在一樓的辦事台,依據退稅單的金額,憑仗“大陸住民來往台灣通暢證”及入台證等證件,事情職員就地退還約150元新台幣 (折合國民幣約34元)的現金。她吩咐記者:“到了機場要把所買的器械和證件拿到海關去辦一動手續,不然你今後來台灣就不克不及再享受退稅了。”
記者實地感受發明,假如在大型百貨公司或購物中間內花費,那末不但是化裝品、衣服等“大件”,縱然超市購置的牛肉幹、鳳梨酥等伴手禮也能夠一並算在退稅規模內。別的,旅客也能夠在台北市中間的免稅店購物,然則到機場離境前必需解決相幹手續。記者 李艷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