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工資標準委員會通過了調升2017年日最低工資標準的決議,將69個府的日最低工資標準提高5-10泰銖,另外維持信武里、春蓬、洛坤、董里、拉農、陶公、北大年和也拉8個府的日最低工資標準不變,若新的日最低工資標準獲得政府內閣的批准,預期將於2017年1月1日起生效。不過,泰國勞工團結委員會(Thai Labour Solidarity Committee, TLSC)認為新調升的日最低工資標準與生活費用的上漲水平不相符,要求統一將全國各地的日最低工資標準調升到360泰銖。

開泰研究中心認為,泰國最低工資標準委員會在維持日最低工資標準不變3年後,此次決議將日最低工資標準調升1.8%將有助於緩解低收入者的部分生活費負擔。2016年9月以通貨膨脹率計算的低收入者生活費比2013年12月(泰國日最低工資標準統一調升為300泰銖之際)上漲了1.5%,如果日最低工資標準平均上調1.8%或為305.44泰銖,僅導致經營商的勞工成本平均同比上漲0.7%。不過,如果日最低工資標準調升20%或為360泰銖,將導致製造業、建築業以及貿易、服務業的勞工成本平均分別同比上漲6.4%、15.3%和7.1%。建築業所受的影響最大,源於建築部門雇傭的日薪工人比例高(約佔建築部門勞工總數的55%)

此外,因日最低工資標準調升而增加的部分生產成本將導致產品價格上漲並成為消費者的負擔,開泰研究中心預測,如果自2017年年初起日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到305.44泰銖和360泰銖,2017年通貨膨脹率將分別比原預測的通貨膨脹率再略微上漲0.03%和0.21% (原預測的通貨膨脹率為1.8%,其中已包含了調升日最低工資標準的部分影響),導致調升日最低工資標準對通貨膨脹率的影響有限的部分原因是經營商和商務部攜手合作管控物價。

至於對泰國經濟的影響,在各種經濟條件不變和所調升的日最低工資全部被用於消費的情況下,如果日最低工資標準調升1.8%,僅將對民間消費和泰國國內生產總值產生微小影響,但若日最低工資標準調升20%,將促使民間消費再增長約1.5%,並促使2017年泰國國內生產總值進一步增長0.6%。不過,若要從長期上解決日最低工資標準問題,勞工應該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和工作質量,以擺脫對日最近工資標準的依賴,同時經營商也應該提高生產鏈水平,轉向生產更具增加值的產品,以與勞工的技能發展相符。

 


文章來源:VISION TH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