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公投的隱憂
文:陳尚懋(台灣佛光大學公共事務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2014年5月22日當時的陸軍總司令帕拉育(Prayuth Chan-o-cha)發動軍事政變,成立和平暨秩序委員會(The National Council for Peace and Order, NCPO)接管行政權。其後,廢除先前蘇拉育(Surayud Chulanont)軍政府於2007年8月19日公投通過的第19部憲法,並於2014年7月22日頒佈臨時憲法。根據該部臨時憲法,泰國於7月31日成立220位成員的國家立法議會(National Legislative Assembly),而後於8月24日正式選出帕拉育擔任泰國第29任總理。 帕拉育正式上台之後,除延續高壓統治之外,更表示將制訂新憲法,厲行政治改革,希望能將快樂帶回給泰國人民。2014年10月27日,250位成員的國家改革議會(National Reform Council)選出20位新憲起草委員,開始進行新憲法制訂工作。該委員會於2015年8月22日將審議完成的新憲版本送交國家改革議會,而後於9月6日進行表決。表決結果,在247位參與表決的議員中,接受該草案者有